1月7日,贝达药业发布公告称,企业董事会审议同意企业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企业主板挂牌上市;为完成本次发行上市,同意企业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企业,并在企业董事会及其他授权人士及/或委托的承销商(或其代表)决定的日期,根据H股招股说明书所载条款及条件,向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等发行H股股票。
据公告,企业将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企业拟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票所得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企业,可能包括(但不限于)用于现有及未来的国内及海外药物研发、国内外商业合作(包括通过授权许可引入新产品)、商业化销售及学术推广、生产设施建设升级、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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